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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莆田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7-06-02】 【阅读: 次】【关闭窗口】
 

各县区(管委会)招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安全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稳定,现就做好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为全社会所关注,直接关系到千万考生和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人才选拔和社会稳定,是教育领域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是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全局,关系社会稳定,责任重大,容不得丝毫懈怠。各县区(管委会)招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务必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做为关系国计民生、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并完善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任务和岗位要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落实考风考纪考区主任负责制,考区主任、考点主考要对本地、本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考点主考必须由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担任(特殊情况需报市招委会批准)。各考点主考要负责管理本考点考务工作,督促落实好考务管理规定,对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考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管好队伍,落实责任

要切实抓好考试巡视员、监考员、视频监控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

1.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必须按省定的必要条件进行,要注意选聘市级以上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区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中共党员,这些对象的选聘必须占有一定比例。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凡是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不予聘任,任2016—2017学年的高三教师不予聘任;本人及配偶双方兄弟姐妹的子女参加高考的,不能聘任在该考生所在的考点参加考试工作。对往年参加中高考监考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不予聘任,对孕妇不予聘任,对学校生活管理人员不予聘任,确保选聘的监考人员能忠于职守、有效履职、业务熟悉、敢抓敢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和涉考工作人员均要进行如实登记,并依照规定主动提请回避。

2.要严格执行岗前培训制度,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对所有涉考人员重点开展职业道德及法制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考试业务及操作规程培训,尤其要掌握考务的改进措施和防作弊技能,实现全员接受培训。要认真检查考试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政策的掌握情况,未经岗前培训的,一律不准参加监考等考试工作;要保证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纪律严明、业务熟悉,能胜任履职岗位要求。

3.各考区要建立奖惩制度,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加强对监考员的责任考核。对监考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存在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行为的,该曝光的曝光、该处分的处分;对考试工作中能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工作优秀,表现突出的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三、规范管理,严肃纪律

1.实行异校监考制度。今年我市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监考员异校监考,教师不能在本校考点监考,同一考场监考员不能由同一个学校教师担任。各考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组织好高考监考员的选调和安排工作,同时,也要切实做好监考员路途、住宿的交通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监考员在进入考场前应将手机、手表等电子设备存放在主考室或考点指定的位置,考点要做好保管服务。

2.实行监考员随机抽签轮岗制度。各考区要把各考点的监考员分组,同一学校必须在同一组,注意男女监考员的比例和排列顺序,然后由县区招生办对各考点每场考试各个考场的监考员配对进行电脑随机组合。

3.实行网上巡视实时监控工作制度。今年继续全面实行省、市、县(区)和考点四级联网实时监控刻录网上巡视,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高考网上巡视监控系统的管理,所有考区保密室,所有考点的考场、考务室,以及考务室与各考场之间的专用通道,全部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并设立监控室,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每个监控室每台监控电脑都定人、定点、定岗,落实相关责任,并做好记录工作。各考点要有一名副主考在监控室负责组织管理,每名监控员最多监控8个考场,相关制度和责任人名字要上墙,要确保全过程实时刻录,使之有效地发挥在考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考试期间每个考点都必须确定一名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巡视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暂行)》的规定,参与网上巡视并对网上巡视监控室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每场考试结束后,用移动硬盘刻录网上巡视系统数据,待全部考试结束后密封并由系统管理员、考点主考和监察人员签名上交考区高招办。

4.防止利用高科技设备作弊。各考点要按照市高招办的规定,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探测设备,保证金属探测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手机屏蔽器能正常发挥作用,特别要加强考生入场关的安检工作,严格防止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利用高科技通讯设备进行作弊,防止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将考试内容、考场信息发送到微信、QQ群以及其他网络媒体上。防止考生以及涉考人员把有关考试的内容发送到,要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局的配合,对考点发生异常情况,要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及时排除干扰破坏考试的有害信息。

5.规范巡视行为。考试前,市、县区(管委会)巡视员要认真对各考点的保密室、禁区划定以及各考场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所有巡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巡视,不能出现超越巡视员职责范围的行为。巡视人员、监察人员不能一个人进入禁区,不得违反规定进入考场;在按规定进入考点禁区前应自觉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考试期间严禁违规使用。

6.实行考试工作人员定岗定位管理制度。设在禁区内的主考室、监控室、广播室、医疗室等考试工作人员,考试期间只能在职责范围内的区域活动,不得随意串岗,超越工作区域需经主考同意并派巡视员或机动监考员陪同。设在禁区外的考试工作人员只能在禁区外工作,若要进入禁区内,须经主考同意并由巡视员或机动监考员带入共同执行任务。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考试纪律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考试环境。各县区(管委会)高招办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每位考生和涉考人员清楚违反考风考纪的严重后果。各高中学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网络、班会等不同形式,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宣传;要继续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向全体考生及涉考人员发公开信,强化考风考纪教育,筑牢广大考生及涉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的思想防线,营造“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舆论氛围;要把往年高考期间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例向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特别要提示今年仍然进行网上监控视频回放审看制度,如发现考试结束继续作答及提前作答等违纪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考试工作人员将追究纪律责任。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将高考考场“七个不准”内容在每个考场醒目位置张贴,字体能让所有考生看清。“七个不准”内容分别是:一不准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二不准在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三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四不准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五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六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七不准在考场或者考试警戒线内喧哗、吸烟及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以上“七个不准”的第二、五、七条内容可以在考试临近结束时由监考人员再次提醒。对违反七不准行为的考生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曝光台曝光,以明确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增强震慑力。

五、认真履职,维护公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监察机构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加强对各考点的工作指导和重点督查,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检查监督,及时把握考场动态,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招生考试部门要与公安、卫生、交通、城建、环保、保密、工商、信息等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防考生把手机等设备带进考场,坚决打击利用手机等现代化通讯手段进行作弊行为。要注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反映考生受不正常行为干扰无法正常应试的投诉要及时受理,督促考点或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手段排除干扰,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对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考风考纪出现问题的,要层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退缩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对组织作弊,以权谋私,违法违纪以及监考人员与社会不法人员内外勾结,破坏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查处,决不姑息,以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确保高考的公平与公正。

各县区(管委会)招委会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各考点认真贯彻落实。辖区内高考期间发生的违纪舞弊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大面积的违纪舞弊的现象发生,如不及时报告,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5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监察办公室。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