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莆田哲理 >> 教学教研 >> 课改动态 >> 正文
教学观念的更新学习新课程标准的体会
【作者:教务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 【阅读: 次】【关闭窗口】
   “新课标”贯穿了发展的理念。在教学中切实地落实发展的理念,必须建立以下几种意识。知识意识:教学的“有效知识”是知识与发展的结合点。发展性教学不是提高教学知识的总量,而是提高教学的有效知识量。课程意识:新的课程计划、标准不是教学惟一的资源;增加了“选修课”“活动课”;取消了教学指导书、参考书。学生意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教学的出发点、落脚点。生命意识:认为教学是一种生命现象,是生命的流动、展示、生成。批判意识:批判是一种心理品质,也是一种思维方式。包括怀疑意识、拒绝意识和提倡“不一样”。问题意识:知识不是智慧,提出问题是智慧,思维从问题开始,提出高质量的问题,用新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就是创造。过程意识:过程关注的不是知识(结论)的本身,而是得出结论的过程,即如何(方法)得出结论。方法是过程的核心。研究意识:任何学习都包含有“接受学习”和“探究学习”两种成份,它们并行不悖,形成互补效应。开放意识:教学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吸收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以开放教学培养学生开放意识。民主意识:教学是师生共同参与的民主性的活动,通过民主教学培养学生民主意识。教学观念的变化必然导致教育教学全方位的变化:教学内容、方法、形式的变化,领导、教师、学生角色的变化,教师生活、工作、思维方式的变化。要主动适应这些变化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