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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下的语文教学误区
【作者:教务处/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 【阅读: 次】【关闭窗口】

自新的语文课程标准颁布后,许多教师课标中倡导的新理念、新精神融入教学之中,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勃勃生机,让人感到一种全新的气息。然而,我们发现部分教师课标领悟不深,导致语文课堂教学出现几个误区。

一、分组讨论成了形式

前不久,我们到一课改实验地听了几节课。这些课最突出的一个特点是:都采用了分组讨论(大多是信马由缰式的讨论)。而后,被冠以好听的名字──合作学习。他们认为这就体现了学习方式的转变。确实,外表上看去,整个课堂气氛活跃,学生议论纷纷,与传统教学观下的课堂完全不一样。实质上,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参与了,有的在玩,有的默不作声。什么是合作学习?“合作学习是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所以,讨论时,必须先让学生明确“共同任务”以及自身承担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全员参与,才能体现合作学习的真正内涵。否则,只不过是个形式。特级教师程惠萍在执教《田忌赛马》时,组织学生表演“孙膑献策”这一节就处理得很恰当。首先,她把学生分成四人一组讨论。讨论前明确:只有三个角色,剩下的一个人就当导演。讨论后与全班交流时,程老师先抽一个组上台准备表演,接着,问其他同学:“你们(未表演的同学)是谁?”“观众。”学生齐答。程老师立即纠正道:“不,是导演,注意观察他们哪些地方演得不好。”程老师很巧妙地给每位学生定位,让他们都参与了学习的全过程。

二、滥用表演

去年,在一次初中语文课堂教学比赛中,几乎每位参赛者都用了表演法。其中有一人执教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时,居然让学生表演杜甫老态龙钟的模样,这简直是弄巧成拙。不仅没给教学增色,反而让教学一败涂地。表演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特别是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让学生编、演课本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表演能力及创新精神,还让课堂“活”起来。然而,这一方法的应用,应根据教学内容而定。这位教者既没有准确把握教学内容,也没把重点放在理解杜甫的忧国忧民思想上,他设计的这一段表演与此毫无关系。

三、评价变了味

语文课程标准》中指出:“对学生的日常表现,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实验地的教师确实也领会了这一精神。可是,有的在教学实践中,评价却慢慢变了味:方式单一,语言含糊,不论对象,不分是非。不信,你走进课堂看一看,当学生答完问题,老师就是“掌声鼓励!”“太好了!”“太棒了!”“真了不起!”这些语言。这又未免过于形式化吧!难道所有的回答都应这样肯定?都值得这样评价?其实,我们对学生的评价,首先应细化。“太好了!”好在哪里?是语言表达清楚,还是对问题分析得透彻?具体些。如程老师执教的《田忌赛马》,在这方面就处理得很恰当。她让学生扮演体育播音员转播田忌与齐威王的第一次比赛。当一位男生进行了精彩的转播后,程老师评价道:“将来你要赛过宋世雄了。”这一评价语言既简炼又具体,还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其次,评价应根据对象、场合不同而使用。对成绩差、自卑的学生,应多给一点;对处于优势的、骄傲的学生,应适可而止。因为适时的激励能增强学生的自信,而过分的表扬会导致学生骄傲。最后,当学生答错时,应及时指出、纠正。《课标》是提倡以积极的评价为主,但并不是说有错不改,而是方式应委婉些,“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使他容易接受。如果做到这些,我认为这才真正领会了《课标》中有关评价的精神。

四、教师成了“配角”

课改,要求我们必须打破过去教师“满堂灌”,学生“满堂听”的教学习惯,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于是,有些教师开始迷惘了,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甚至认为既然学生是主体,那么就是课堂教学的主角,教师就是配角。因此,课堂上,不敢过多讲话,惟恐占据了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敢妄加评论,生怕压制了学生的个性。整个课堂由于缺乏教师的正确引导,学生就像一盘散沙,各抒己见,对须掌握的知识模棱两可,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那么,课堂上,教师的角色是什么呢?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在课堂教学中起穿针引线的作用,把各个教学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引导学生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学生反馈的信息进行重组、加工,使学生能在积极、有效、高质量的多向互动中掌握知识。任何一项改革都是在不断完善中取得成功的,新课改也是这样。希望我们的教师能正确把握新语文课标的精髓,努力探索,及时纠正教学中出现的错误。因为事情做错了可以重来,然而学生的成长却没有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