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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哲理中学2025-2026学年下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26】 【阅读: 次】【关闭窗口】

福建省莆田哲理中学2025-2026学年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13]41号)和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莆田擢英中学和莆田哲理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莆教直[2020]30号、莆发改[2024]268)的规定,本校2025-2026学年下学期课本费和簿籍费等代办费遵循“按实发生、按实收取、多退少补、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其它代收费遵循“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经本校校务会议研究,并报莆田市物价局批准,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单位:元
代办费 通学合计 住宿费 住宿合计
课本费 簿籍费
七年级 145 145
八年级 145 145
九年级 145 145
高一年级 71 14.83 85.83 145 230.83
高二年级 14.83 14.83 145 159.83
高三年级 14.83 14.83 145 159.83
备注:根据莆政综【2016】112号文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950元/生·年)标准执行。

 

                校长: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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